越南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的比较

越南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的比较. 在越南,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是两种常见的版权交易形式,虽然它们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在法律上和实际操作中却存在显著的差异。版权转让是指版权所有者将其版权的所有权转交给他人,而版权许可则是指版权所有者授权他人使用其版权,保留对版权的所有权。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有助于版权所有者和使用者在进行版权交易时做出更为明智的决策。

越南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的比较

什么是使用作品的权利?

在知识产权领域,使用作品的权利是版权法所保护的基本权利之一。该权利赋予版权持有人对其作品使用方式的独占控制权,确保他们可以授权或限制他人使用其创作。它涵盖了涉及作品复制和传播的广泛活动,包括:

  • 复制:以任何物质形式复制作品的权利,例如制作实体或数字副本。
  • 分发:将作品的副本分发给公众的权利,无论是通过销售、租赁或其他方式。
  • 进口:将作品的副本进口到特定国家进行销售或分发的权利,使版权持有人能够控制其作品在国际上的流通。
  • 展示:公开展示作品的权利,特别是视觉作品如画作、照片或雕塑。
  • 表演:公开表演作品的权利,适用于音乐、戏剧或文学作品。
  • 广播:通过广播、电视或像流媒体平台这样的数字平台将作品传达给公众的权利。
  • 租赁:授权租赁某些类型作品副本的权利,如电影或软件,特别是涉及受版权保护的数字媒体或录音。
  • 创作衍生作品:基于原作品创作新作品的权利,例如改编、翻译或修改,从而产生原作品的新表达。

这些独占权利允许版权持有人保护其作品的完整性和价值,控制谁可以从其使用中受益以及在什么条件下使用。未经版权所有者明确许可,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将被视为侵犯版权,可能面临法律追诉。

越南的版权许可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47条,版权许可是指版权持有人允许另一个组织或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以下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为:

  • 作品的出版权或允许他人出版作品的权利;
  • 版权范围内的财产权,包括:创作衍生作品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的权利;复制作品的权利;分发或进口作品的原件或副本的权利;通过有线、无线、电子网络或任何其他技术手段将作品传达给公众的权利;租赁电影作品和计算机程序的原件或副本的权利。

如果作品有共同所有者,版权许可必须得到所有共同所有者的同意。然而,如果作品由可独立使用的不同部分组成,则每个版权所有者有权独立许可其各自部分的使用。

接受许可权的组织或个人,即被许可人,可以将这些权利进一步转许可给第三方,但前提是必须得到原版权持有人的明确同意,版权持有人也称为许可人。转许可允许被许可人将全部或部分许可权延伸至第三方,使其可以在原许可协议的范围内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越南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的比较

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的相似之处

标的:版权转让和版权许可都涉及对版权作品的某些权利的转移,特别是作品的出版权以及相关的财产权。版权法下的财产权可能包括复制、分发、公开展示、表演作品及创作衍生作品的权利。在这两种交易中,版权持有人可以授权另一方在商业上利用这些权利,无论是通过完全转让所有权(转让)还是授予有限的使用权(许可)。

当事人:在版权转让和版权许可协议中,主要的当事人是版权持有人和受让人或被许可人。版权持有人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共同所有者。如果作品有共同所有者,则版权转让和许可都需要所有共同所有者的同意才能进行。这确保了所有持有版权份额的当事人同意协议的条款,无论是永久转让所有权还是临时授予使用权。

合同形式:版权转让和版权许可协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按照越南知识产权法的要求。书面合同对于明确界定转让或许可的权利范围、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双方的义务至关重要。书面合同还提供了法律保护,并作为在发生争议时的参考。这一要求确保双方完全了解其权利和责任,并且在必要时有可用于执行的交易记录。

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的不同之处

标的:版权转让和版权许可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某些权利的处理。具体来说,作品的署名权,即作品的归属或作者权,只能被许可,不能转让。这意味着版权持有人可以允许其他方使用或代表作品名称,但该权利仍归原作者所有。相比之下,其他财产权——如复制或分发作品的权利——可以在版权转让协议中完全转让。

性质:版权转让和版权许可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在版权转让中,所有权永久转移,从原所有者转移到另一方。一旦转让,新的所有者将完全控制这些权利,并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使用或利用作品,而不需要原所有者的进一步参与。另一方面,版权许可并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它仅授予被许可人在特定范围和期限内使用版权的权限,例如分发或复制。原版权持有人仍保留作品的所有权,并可以在许可期满后继续行使其权利,或在约定的条款外限制使用。

合同期限:版权转让和许可协议的期限是另一个显著区别。在版权转让中,所有权的转让是永久性的,没有到期日。一旦转让,新的所有者将无限期持有这些权利,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相比之下,版权许可是临时性的,受双方约定的特定时间框架约束。许可期可能持续几个月、几年或其他约定的时间,协议期限结束后,被许可人将失去使用版权的权利,除非协议被续签。

注册程序:当发生版权转让且版权已在越南版权局注册时,双方必须提交新的注册申请以反映所有权的变更。此步骤是必要的,以更新官方记录并确保新所有者的权利得到法律认可。在版权许可的情况下,则不需要向国家机关进行注册。许可协议通常是双方之间的私人事务,不需要向越南版权局提交许可协议才能有效。被许可人根据合同协议获得使用作品的权利,无需政府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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