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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书面作品的版权注册

越南书面作品的版权注册. 根据2024年最新规定,越南书面作品的版权注册程序. Table of Contents 符合版权注册资格的书面作品类型(越南) 越南书面作品版权注册文件 越南书面作品版权注册程序 越南书面作品版权注册的法律服务 符合版权注册资格的书面作品类型(越南)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14条第1款,以下类型的书面作品符合版权注册资格: 1/ 书面文学作品 此类别包括各种书面表达形式的文学作品,具体包括: 2/ 书面科学研究作品 这些作品通过研究创作,通常呈现各领域的原创发现或分析,具体包括: 3/ 教科书 教科书是为教学目的专门编写的教育材料,经过教育部批准,通常与官方课程对接,应用于: 4/ 其他书面作品或符号 此类别包括其他书面表达形式或符号,尽管不属于传统文学范畴,但依然符合版权保护要求,具体包括: 通过为这些作品注册版权,作者可以确保其创作成果受到越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保障其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复制。 越南书面作品版权注册文件 为了在越南注册书面作品的版权,作者需向越南版权局提交版权注册文件。书面作品的版权注册文件包括以下材料: 1/ 版权注册申请表(按照官方模板):此表格适用于所有版权申请,需填写关于作者和作品的详细信息。表格必须根据越南版权局提供的指定模板准确填写。 2/ 两份注册作品副本:作者需要提供两份书面作品的副本,以用于验证作品的内容和原创性。根据具体要求,至少一份副本可能需要以电子形式提交。 3/ 版权所有权声明:这是一个正式声明,确认该作品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并且没有任何部分是从他人处抄袭的。声明还确认了作者对作品的所有权,且对于防止未来的作者身份争议至关重要。 4/ 身份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确保版权注册过程符合越南的知识产权法规,保护作者的权益,并为未来的法律主张或在发生版权侵权时的执行行动提供支持。 越南书面作品版权注册程序 作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书面作品的版权注册程序: 书面作品版权注册处理时间:版权注册过程从提交文件之日起最多需要60个工作日。一旦批准,版权证书将颁发给作者或版权所有者。 越南书面作品版权注册的法律服务 我们为客户提供的越南书面作品版权注册法律服务旨在提供完整且无忧的体验,确保注册过程的各个方面都高效、专业地处理。我们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越南版权注册律师服务

越南版权注册律师服务. DCNH Law自豪成为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提供全面有效的版权注册律师服务,确保您在发展和利用创作价值时的安心。在版权归属的争议中,如果作品的所有者没有在有权的国家机关注册版权,将很难证明作品的创作过程或创作时间。 Table of Contents 未注册版权的后果 自行注册版权时常见的错误 为何使用版权注册律师服务? 为何选择DCNH Law? 我们的版权注册律师服务 未注册版权的后果 如果没有向有权的国家机关办理版权注册程序,作者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 – 在创作作品后,如果作者没有通过大众媒体如报纸、电视、书籍、杂志或其他出版物公开发布作品,那么证明他们是原创作者将变得困难,特别是在作品被他人抄袭或剽窃的情况下。 – 其他组织或个人可能会首先向有权的国家机关注册作品的版权,并获得版权注册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作者希望提起诉讼,他们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版权所有者。 – 没有版权注册,作者可能会面临向他人证明版权的困难,这可能会阻碍版权转让过程或允许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作品。 自行注册版权时常见的错误 自行注册版权的组织或个人常常遇到以下错误: – 没有充分咨询有关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权利,导致对法律的误解和错误应用。 – 在作者与版权所有者是两个独立实体的情况下,将作者与版权所有者混淆,导致注册文件中填写错误信息。 – 错误地确定符合版权保护条件的作品类型,导致越南版权局拒绝注册申请。 – 版权注册文件不完整或起草不当,导致越南版权局退回申请材料。 – 当越南版权局拒绝版权保护申请时,申请人往往不确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为何使用版权注册律师服务? – 从具有多年知识产权经验的律师处获得咨询指导,帮助您理解版权及其保护的法律规定。 – 在准备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进行版权注册时,获得专业指导,确保根据您打算注册的特定作品类型量身定制的材料。 – 避免在起草版权注册文件时犯错误,从而避免因申请证书延误而产生的额外时间和成本。 –…

越南版权局

越南版权局. 2023年4月11日,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颁布第912/QĐ-BVHTTDL号决定,规定了越南版权局的职能、职责、权力和组织结构。 Table of Contents 越南版权局的地位与职能 越南版权局的职责与权力 越南版权局的组织结构 越南版权局的地位与职能 越南版权局(COV)是文化、体育与旅游部下属的行政机构。 版权局的主要职能是作为咨询单位,协助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在以下领域工作: 版权局拥有独立的官方印章和在国家财政部的银行账户。 越南版权局的职责与权力 起草与版权、相关权利保护及其他文化领域发展有关的法律文件和材料,提交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审批,并在授权后实施。 指导版权和相关权利的提供、合作、委托、使用及保障工作,依法执行。 保护组织和个人关于版权及相关权利的权益,采取措施促进其他文化领域的发展。 管理和开发由国家作为代表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版权及相关权利;接受组织和个人向国家转让的版权及相关权利。 就版权、相关权利及文化产业发展的培训和专业检查工作提供咨询。 管理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及与版权和相关权利相关的咨询和服务机构。 监督并实施与版权和相关权利相关的专业活动;按照法律规定签发、更新或吊销专业组织的专家身份证和证书。 管理版权注册证书和相关权利注册证书的签发工作。 宣传并普及版权、相关权利及文化产业发展的知识。 组织与版权、相关权利及文化产业相关的信息、媒体、统计和出版活动。 检查、处理投诉,开展调查并解决与版权和相关权利相关的违法行为。 就版权保护、相关权利及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成就提出奖励建议。 根据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的指示,参与版权、相关权利及文化产业相关的国际合作与整合活动。 管理翻译外文作品为越南语及为非商业目的复制作品的审批工作。 管理无法识别所有者的已出版作品、录音和录像的开发与使用。 就通过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版税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提供建议。 就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政策、法规和方案提供咨询。 就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政策、法规和方案提供咨询。 就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提供建议。 根据部委计划,执行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方案。 组织人事管理并实施对越南版权局工作人员的政策。 依法管理财务运作。 执行其他被指派的任务。 越南版权局的组织结构 1/ 局长与副局长:越南版权局由局长和副局长领导,负责监督机构的运作。 2/…

版权注册文件在越南

版权注册文件在越南. 完成版权注册流程后,作者或版权持有人将获得版权注册证书。那么,为什么需要进行版权注册,版权注册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Table of Contents 什么是版权注册证书? 为什么需要进行版权注册? 在越南进行版权注册的条件 版权注册文件在越南 在哪里注册版权? 什么是版权注册证书? 版权注册证书是由主管国家机关向作者或版权持有人颁发的官方文件,记录了有关作者、作品及版权持有人的信息。 证书内容包括以下信息:作品名称、作品类型、作者或版权持有人的姓名、地址、国籍及身份证号码,以及注册编号和证书签发日期。 为什么需要进行版权注册? 根据越南法律,版权在作品创作完成并以具体形式表达时自动产生。因此,版权的产生并不依赖于向国家机关注册,注册行为并不是版权产生的基础。 然而,在实践中,当发生争议时,作者或版权持有人可能难以证明作品的创作时间或其版权归属。因此,向主管国家机关进行版权注册有助于正式记录并确认作品的版权。一旦某组织或个人获得了版权注册证书,在发生争议时,他们无需证明自己的版权,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 在越南进行版权注册的条件 进行版权注册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注册权利的主体。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有资格进行版权注册的主体包括: 直接创作作品的个人作品的作者自然享有为其创作申请版权注册的权利。这适用于以任何形式独立构思并开发作品的个人,如文学作品、艺术创作、音乐、软件或其他可受版权保护的表达形式。这些个人享有对其原创作品主张版权的专有权利。 拥有版权的组织或个人以下情况下的组织或个人可以申请版权注册: 赋予作者创作任务的组织或个人。 与作者签订创作合同的组织或个人。 通过继承或转让获得版权的组织或个人。 如果组织或雇主指派作者在履行专业职责时创作作品,则该组织通常拥有版权。例如,公司可能雇佣员工开发软件,或营销机构可能委托摄影师为广告活动拍摄。在这些情况下,组织即为版权持有人。当作者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创作作品时,若合同明确规定作品版权归属委托方,则委托方可成为版权持有人。这在委托艺术作品、代笔或基于合同开发软件等情况下很常见。通过继承或合法转让,版权可以从一位个人或实体转移给另一方。在此类情况下,新版权持有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有资格申请版权注册。例如,作者将其版权遗赠给继承人或将版权出售给第三方时,新版权持有人即可进行注册。 版权注册文件在越南 在越南,版权注册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版权注册申请表(按照官方模板)。 2/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护照)——适用于个人;营业执照或成立决定书——适用于组织。 3/ 作品的两份副本,其中一份需为电子版本(USB、CD等)。 4/ 作者声明,确认作品是独立创作的,并非抄袭他人。 5/ 作者团队的任命决定或委托合同。 6/ 申请权利证明文件(如果申请人通过继承或受让获得版权)。 7/ 关于作者和版权持有人的声明(如果作者是个人且是拥有版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基于版权侵权的赔偿损害在越南

基于版权侵权的赔偿损害在越南. 在越南,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的保护,在促进创造力和创新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发生版权侵权时,不仅破坏了创作者的权利,还扰乱了与这些作品相关的经济和文化利益。作为法律补救措施的赔偿损害,旨在恢复因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这一做法旨在确保作者和版权持有人因未经授权使用或复制其作品而获得公平的赔偿。越南的法律框架提供了有关如何评估和裁定赔偿损害的具体指导,以在遏制侵权行为和确保创作者与侵权者之间的公平性之间保持平衡。 Table of Contents 越南版权侵权赔偿损害的确定原则 财产损害 收入和利润损失 商业机会损失 防止和弥补损失的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 越南版权侵权赔偿损害的确定原则 确定版权侵权及相关权利的赔偿损害基础是评估版权持有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所遭受的实际物质和精神损失。根据《知识产权法》第204条,损害赔偿被视为真实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损害程度将基于当事方提供的具体损害证据进行确定,包括专家评估和损害声明,以明确依据并计算损害的程度。这个过程确保了受害方合法利益的保护,并且起到对未来版权侵权行为的威慑作用。 财产损害 版权及相关权利侵权引起的财产损害,是基于被侵权的版权对象或相关权利贬值或损失的程度,这些损失可转换为货币价值。此价值的计算依据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 版权或相关权利的货币价值的确定由认证的评估公司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的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将作为主管部门评估并决定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依据,确保损害赔偿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收入和利润损失 由于版权及相关权利侵权造成的收入和利润损失可能对权利持有人造成严重损害,包括从开发或转让这些权利中获得的收入和利润。这些收入和利润来源包括: 收入和利润损失的程度由以下因素决定: 确定和证明这种损失的程度是申请赔偿的依据,确保权利持有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并防止未来类似的侵权行为。 商业机会损失 由于版权及相关权利侵权造成的商业机会损失,是指如果没有侵权行为发生,受害方本可以赚取的价值。商业机会包括通过在各种商业形式中开发版权作品和相关权利来产生利润和提升品牌价值的潜力,具体包括: 这种商业机会损失代表了受害方本可以赚取的收入的货币价值,前提是这些商业机会没有被侵权行为破坏。这为要求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旨在保护版权持有者的合法利益并防止进一步侵权行为。 防止和弥补损失的合理费用 在版权及相关权利侵权案件中,防止和弥补损失的合理费用是版权持有人为保护其合法权利、减少损失以及修复其声誉而必须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 这些费用被认为是合理且必要的,有助于版权持有人防止和减少损失,恢复其权利和声誉,并在未来防止类似侵权行为的发生。 精神损害 由于版权及相关权利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是指作者、表演者或权利持有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遭受的无形损失。这些损害不仅影响他们的荣誉和尊严,还伤害他们的声誉、信任和信誉,导致误解和公众信心丧失。 具体来说,精神损害包括: 当精神损害严重时,侵权的个人或组织可能需要公开道歉、纠正问题,并对精神痛苦进行赔偿,以确保受害方的尊严和声誉得到充分和公平的恢复。 遇到版权侵权问题?让我们保护您的作品! 在DCNH Law,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致力于在任何侵权情况下保护您的权益。我们的律师团队经验丰富,精通知识产权法,将协助您收集证据、评估损害,并采取法律行动寻求正义和公正赔偿。不要让您的辛勤工作受到侵犯——立即联系我们,获取咨询和支持! Contact Us Now: DCNH LAW Address: 38B…

照相复印书籍是否侵犯版权?

照相复印书籍是否侵犯版权?复印书籍是否侵犯版权取决于使用目的和复印的数量。 Table of Contents 复印书籍是侵犯版权的行为 复印两本或更多本书 使用复印设备复印整本书 为了销售而复印书籍 为了出租而复印书籍 不侵犯版权的书籍复印情况 为个人学习或研究目的复印一份副本,不用于商业目的 为个人学习或研究目的,使用复印设备合理复印部分作品 在非商业性质的图书馆活动中使用作品 复印书籍是侵犯版权的行为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情况,复印书籍将被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 复印两本或更多本书 如果你将整本书或其重要部分复印成两本或更多本书,这可能被视为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的复制行为。根据《知识产权法》,作者对其创作作品拥有权利,这意味着未经许可的任何复制行为都被视为侵犯版权。这包括复印书籍或将其存储并以数字形式分发。 使用复印设备复印整本书 使用专业复印设备如复印机复印整本书,可能会导致设备被滥用,制作多个副本并在市场上分发,给版权持有者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为了销售而复印书籍 如果你复印书籍并打算销售或重新分发,无论是纸质形式还是电子副本,这构成版权侵权,因为它直接侵犯了版权持有者的财产权。版权持有者拥有分发和销售其作品的独占权,因此未经许可销售副本是违法的。 为了出租而复印书籍 类似于为了销售而复印,如果你为了出租而复印书籍,这也构成版权侵权。未经版权持有者同意出租副本是非法的,因为它干扰了作者的商业利用权。 如果复印书籍涉及制作多个副本,或未经版权持有者许可进行销售或出租,这些行为违反了《知识产权法》,并可能根据严重程度受到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 不侵犯版权的书籍复印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复印书籍是被允许的,只要复印是为了个人学习或研究目的,而不影响作者的经济权利。以下是具体情况: 为个人学习或研究目的复印一份副本,不用于商业目的 个人可以为自己的学习或科学研究目的复印一份作品(如书籍、文章、研究论文),且不被视为侵犯版权。此条款允许个人合理地访问材料,而不违反版权法。 然而,这一规则不适用于使用复印机等设备进行复印。这是为了防止滥用此类设备进行大规模复印,从而导致未经授权的分发或滥用。 为个人学习或研究目的,使用复印设备合理复印部分作品 个人可以使用复印设备(如复印机)复印作品的部分内容,用于个人学习或研究。例如,可以复印书籍的一章或文章的一部分而不构成版权侵权。然而,只能复印作品的部分内容,而非整本作品,以确保复印不会对作者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未经许可复印整个作品可能会被视为侵犯版权。 在非商业性质的图书馆活动中使用作品 图书馆有权复印他们所存储的作品以便长期保存。这些复印件必须明确标注为“档案副本”,并且只能按照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法律规定供用户使用。 图书馆也可以复印作品的合理部分,以满足用户的学习和研究需求。这不适用于复印整本作品,并且复印必须严格用于非商业目的。 在通过计算机网络互联的图书馆中,图书馆可以复印或传输存储的作品以供读者使用。然而,访问该作品的读者人数不得超过图书馆持有副本的数量,除非版权持有者已授予许可。 这些规定旨在平衡作者权利的保护与作品在教育和科学研究中的合理使用。 Contact Us Now: DCNH…

根据越南法律,侵犯版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根据越南法律,侵犯版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根据越南法律,侵犯版权的行为可以根据侵权的严重性和性质,以多种方式追究责任。 Table of Contents 民事责任 因版权侵权赔偿损失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1/ 个人侵权者的处罚 2/ 商业实体的处罚 民事责任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202条,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法院可以对违反者采取以下民事措施: 此外,根据《知识产权法》第203条,原告(提起诉讼的人)和被告(被起诉的人)都有权和义务提供证据来支持或反驳其主张。原告必须提供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证据,如版权登记证书或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并且还必须提供被告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证据。 因版权侵权赔偿损失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204和205条,当个人或组织侵犯知识产权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原则和标准确定损失并寻求赔偿,具体如下: 1/ 知识产权侵权损失的类型 损失分为两类: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2/ 赔偿确定原则 当损失可以证明时,原告有权请求法院根据以下标准确定赔偿: 3/ 精神损失赔偿 如果可以证明精神损失,原告可以请求法院决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可从500万越南盾至5000万越南盾不等,具体取决于损害的程度。 4/ 支付律师费用 除了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外,知识产权持有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侵权方支付原告合理的律师费用。 这些条款有助于确保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组织和个人能够获得适当和合理的赔偿,同时也起到威慑和预防进一步侵权行为的作用。 行政责任 根据《131/2013/ND-CP号法令》第8至第20条,关于版权和相关权的行政处罚规定,版权侵权的行政责任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具体的侵权行为,侵权方可能会被罚款,罚款金额从300万越南盾到2500万越南盾不等。除了罚款外,还可能有其他处罚,包括: 刑事责任 根据越南《刑法》第225条规定,版权和相关权侵权的刑事责任,具体处罚如下: 1/ 个人侵权者的处罚 罚款或非拘禁性改造:个人如果未经版权拥有者许可故意复制或向公众分发作品、录音或影片的副本,可能会被罚款50百万越南盾到300百万越南盾,或者面临最长3年的非拘禁性改造。若侵权行为具有商业规模,非法利润在50百万越南盾至少于300百万越南盾之间,或造成的损害在100百万越南盾至少于500百万越南盾之间,则适用此处罚。 罚款或监禁:对于更严重的情况,如有组织犯罪、屡次犯案、非法利润达300百万越南盾或更多,或造成损害超过500百万越南盾,侵权者可能面临罚款300百万越南盾至1,000百万越南盾,或监禁6个月至3年。 附加处罚:侵权者还可能被罚款20百万越南盾至200百万越南盾,或被禁止担任某些职位、从事某些职业或执行特定工作,期限为1至5年。 2/…

根据越南法律的电影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

根据越南法律的电影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是娱乐行业中一个严重且广泛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数字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 Table of Contents 什么是电影作品? 越南法律下的电影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 非法复制和分发盗版媒体 未经授权的电影在在线流媒体网站上的分发 未经授权的电影音频或影像用于商业目的 未经原始版权持有者许可的电影重制 处理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侵权 什么是电影作品? 电影作品是一种创意性艺术作品,涵盖以电影形式呈现的故事、内容或事件。电影作品通常包括长片、短片、纪录片、动画片以及其他类型的影片。电影作品的特点是使用动态图像和声音讲述故事、传达信息、唤起情感并娱乐观众。 电影作品通常由多个艺术元素组成,包括剧本、导演、表演、摄影、音乐、特效和剪辑。每部电影可能有一个或多个制片人,并可以以各种格式发布,如影院放映、电视播出或在线平台。 越南法律下的电影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是娱乐行业中一个严重且广泛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数字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这些侵权行为不仅给电影制片人带来经济损失,还削弱了电影作品的价值和声誉。以下是电影作品常见的侵权形式。 非法复制和分发盗版媒体 非法复制和分发盗版媒体是多年来普遍存在的一种严重著作权侵权行为,特别是在音乐、电影和其他媒体行业。这种行为给制片人、艺术家和作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对娱乐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盗版拷贝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原始媒体(如CD、DVD、蓝光光盘)的作品。这些拷贝通常质量较低,并且不符合著作权保护标准。 随着技术的发展,复制媒体变得更加容易和快捷,导致了未经授权的复制行为广泛发生。现代复制设备使得盗版拷贝可以在短时间内低成本大量生产。 盗版媒体通常通过非官方渠道分发,如黑市、无证商店或互联网。这些盗版产品的售价远低于正版产品,吸引了大量消费者。 盗版媒体的分发对正规市场产生了负面影响,减少了合法制片人和分销商的收入,同时也削弱了艺术家和作者的创作动力。 未经授权的电影在在线流媒体网站上的分发 这些网站通常未经版权持有者的许可提供电影内容,造成电影和电视行业的重大损失。电影通常从官方来源(如DVD、蓝光光盘,甚至合法的流媒体平台)非法复制,然后在没有制作方或分销商同意的情况下上传到非法的电影分享网站。 非法流媒体网站提供服务,用户可以直接在平台上观看电影,而无需下载。这些网站通常处于非法运营状态,并通过广告、会员费用甚至出售用户数据来盈利。 电影制作人、演员和相关方因此失去来自正式分发渠道的收入。这减少了票房销售、DVD销售和其他合法分发收入。电影的非法分发破坏了电影行业,影响了电影的质量和数量。由于担心无法收回投资,制作人可能会减少对新项目的投资。 此外,访问非法流媒体网站的用户也面临遭遇恶意软件、诈骗和隐私侵犯的高风险,因为这些网站往往在没有适当保护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 未经授权的电影音频或影像用于商业目的 这种行为涉及未经版权持有者许可,擅自使用电影的音频或影像来获取利润。一些企业可能会在广告中使用电影中的音频片段或影像,而无需寻求批准。这可能包括使用背景音乐、知名角色的图像或特定场景,以吸引观众的注意。 许多在YouTube、TikTok或Instagram等平台上的内容创作者会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电影音频或影像来制作视频。如果这些视频通过广告产生收入或与商业产品挂钩,则构成著作权侵权。一些个人或组织可能会将电影的音频片段制作成混音、混搭或音频修改版本,然后在没有版权持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发布或出售。 未经原始版权持有者许可的电影重制 重制电影通常涉及重新使用原作的情节、剧本、角色或风格,因此需要得到原始版权持有者的同意。未经授权复制完整或部分情节或剧本构成著作权侵权。这包括重新创作原始电影中的关键事件、重要对话和角色。 在许多情况下,电影重制也可能涉及使用类似或相同的视觉风格、场景或角色设计。如果在未经版权持有者授权的情况下进行这种重制,也视为侵权。如果重制作品未经版权持有者同意发布和分发,可能会被视为严重的著作权法违规行为。 处理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侵权 根据具体情况,电影的版权持有者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向相关国家机关报告该事项,依据侵权的严重性采取行政或刑事处理。版权持有者可以将侵权行为报告给相关的国家机关,如文化、体育和旅游部的监察机构或信息与通讯部的监察机构,要求进行行政处理。如果著作权侵权行为较为严重(例如大规模盗版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版权持有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求刑事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法院可能要求侵权方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承认侵权事实。法院还可以命令侵权方停止使用、分发或播出版权作品。版权持有者可以要求赔偿物质损失(例如失去的利润、制作成本)和精神损害(例如声誉受损)。赔偿金额可能会根据侵权的经济影响而有所不同。 Contact Us…

版权侵权案件:TK-L媒体股份公司与VNG股份公司

版权侵权案件:TK-L媒体股份公司与VNG股份公司 Table of Contents 案件详情 法院裁决 案件详情 TK-L Media是获得三部电影《明兰传》、《白发王妃》和《凤凰传奇》在所有电视平台(如免费电视、付费电视、移动电视、互联网电视)以及所有互联网服务平台和应用(如YouTube、Facebook、普通网站)上独家开发权的实体,范围包括越南境内。 TK-L Media发现VNG通过将这三部电影直接上传至VNG管理和拥有的网站“tv.zing.vn”进行传播。这种未经TK-L Media许可的使用和开发行为,给TK-L Media造成了损害,因此TK-L Media提起诉讼,要求: 被告VNG的代表表示: 法院裁决 根据公司S与TK-L Media的许可协议,原告主张其被授予在越南境内所有电视平台(如免费电视、付费电视、移动电视、互联网电视)及所有互联网服务平台和应用(如YouTube、Facebook、普通网站)上独家开发三部电影《明兰传》、《白发王妃》和《凤凰传奇》所有剧集的权利。因此,解决本案时需要证明以下问题: 在被告涉嫌侵权发生时(正式记录制作时),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这些是支持原告主张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如果缺少任何一个要素,就没有依据确认原告在越南享有独占开发这三部电影《明兰传》、《白发王妃》和《凤凰传奇》的权利。这些也是决定是否接受原告主张的关键证据。 证明公司S向TK-L Media授予许可权的证据是公司S获得的发行证书(发行区域仅限于越南)。根据发行证书的内容,确定公司S与TK-L Media签署许可协议的日期早于公司S获得在越南独家发行这些电影的授权。因此,确认公司S向TK-L Media发出的许可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S在签署合同时并不具备与TK-L Media签署协议的权利。 结论: 在被告涉嫌侵权发生时,公司S没有法律权力与TK-L Media就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达成协议。因此,TK-L Media不能在越南享有这些电影的独占开发权。因此,原告主张被告侵犯其独占开发权的主张没有依据,不能被接受。 来源: 《2023年109号判决/2023/KDTM-PT》,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 Contact Us Now: DCNH LAW Address: 38B Tran Nhat Duat,…

越南目前的版权侵权现状

越南目前的版权侵权现状. 越南的版权侵权问题在近年来逐渐受到关注。越南目前的版权侵权现象令人担忧,广泛存在于文学、音乐、电影、媒体和科学等各个领域。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技术的发展,盗版行为和未经授权的复制、传播作品成为了主要的版权侵权形式。 Table of Contents 越南目前的版权侵权现状 越南版权侵权的原因 版权意识不完善 法律基础设施和执法力度有限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 作者的意识和行动不足 侵权行为带来的利益 解决越南版权侵权问题的方案 提高版权意识和法律教育 完善并严格执行法律框架 建设数字版权保护体系 越南目前的版权侵权现状 近年来,知识产权问题,特别是版权及相关权利,已引起越南各界组织和个人的高度关注。人们对版权重要性的认知逐渐提高,版权和相关权利持有者的报酬和版税支付也逐步得到更严肃的执行。然而,版权侵权行为仍然普遍存在,涵盖了文学、艺术到科学领域,尤其是在快速发展的数字技术环境中。 音乐和电影行业的版权侵权问题非常普遍。共享盗版音乐和电影的网站和应用程序仍在活跃运行,用户可以免费访问和下载作品,这大大减少了制作方和艺术家的收入,给娱乐产业带来了损害。 文学作品和出版物经常未经作者或出版社许可而被复制和传播。盗版书籍和未经授权的版权材料复制仍然广泛存在于市场上,尤其是在考试期间或重大文化活动期间。 随着社交媒体和在线平台的兴起,未经授权的复制和分享网站、博客或作者的图片、视频和内容已成为普遍现象。这不仅削弱了原创内容的价值,也损害了作者的声誉和尊严。 各地的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等监管机构在加强执法方面作出了努力,组织对文化服务企业的检查。在此过程中,发现了许多违法行为,包括盗版CD和DVD的生产与销售、广告中未经授权使用插图图像,以及节庆和艺术表演中的版权侵权。这些违法行为导致了行政处罚,并将罚款缴入国库。 然而,解决版权侵权问题仍然具有挑战性,因为互联网和数字平台的快速发展使得侵权行为迅速而广泛地传播。执法机关在预防和处理这些侵权行为方面面临重大挑战,因为未经授权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用的习惯仍然十分普遍。 越南版权侵权的原因 越南版权侵权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包括意识、法律基础设施和技术等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原因: 版权意识不完善 尽管近年来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的意识有所提高,但许多个人和组织仍然没有完全理解保护这些权利的重要性。“免费使用”或不支付费用便利用知识产品的心态在社会中仍然普遍存在。这导致了未经授权的作品复制和分发,而社区对此并未给予足够的反对。 关于知识产权的传播和法律教育没有广泛且持续地进行,导致公众对版权侵权的法律后果缺乏了解。 法律基础设施和执法力度有限 越南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已建立并发展,但执法仍面临挑战。对侵权行为的检查、监控和处罚力度不够,无法有效震慑侵权行为。此外,相关部门在保护版权方面的协调有限,导致版权法的执行效果不佳。 在越南,版权保护的过程复杂、耗时且昂贵,许多人因此犹豫是否寻求法律保护。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 互联网和数字平台的爆炸性发展加剧了版权侵权。社交媒体平台、内容分享网站和数字技术使得作品的复制和分发变得更加迅速和便捷,这也使得监控和处理侵权行为变得更加困难。 随着数字平台和电子商务的增长,版权侵权已经扩展到新的领域,如网络盗版、伪造商品以及数字广告中未经授权使用的图片和视频。 作者的意识和行动不足 许多作者和版权持有者未注册他们的作品,这使得他们在发现侵权时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这种缺乏主动性削弱了他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侵权行为带来的利益 一些组织和个人故意侵犯版权,因为未经授权的复制和分发作品可以带来高额利润。在音乐、电影和书籍等领域,这种现象尤其常见,因为这些领域的知识产品需求量大,市场价值高。 这些原因共同作用,形成了一个版权侵权盛行且难以控制的环境,需要各方努力来改善这一局面。 解决越南版权侵权问题的方案…

越南法律下的版权侵权例外情况

越南法律下的版权侵权例外情况. 以下是越南法律下的版权侵权例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作品的使用者无需获得许可或支付版权费用,但必须提供有关作者和作品来源的信息。 Table of Contents 越南法律下的版权侵权例外情况 越南法律中的残障人士版权侵权例外 越南法律下的版权侵权例外情况 只要使用不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不会不合理地损害作者或版权拥有者的合法利益,并且不适用于建筑作品、美术作品、计算机程序、作品的汇编或选集,以下使用不被视为版权侵权: 个人复制用于科学研究或学习,且不用于商业目的(不适用于使用复制设备复制) 这意味着个人有权为个人学习或科学研究的目的制作一份作品的复制品(例如书籍、文章或研究文献),而不被视为版权侵权。然而,该规则不适用于使用复印设备(如复印机或类似设备)进行的复制。此规定旨在防止滥用此类设备制作多份复制品,进而可能导致未经授权的分发或不当使用,从而损害作者的权益。 该规定的目的是在合理使用作品进行教育和研究的同时,保护作者的权益,避免对作者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复制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合理复制作品的一部分,使用复印设备用于个人科学研究或学习,且不用于商业目的 此条款允许个人使用复印设备(如复印机)复制作品的一部分(例如书籍的某一章节或文章的一部分),用于个人学习或科学研究。 复制必须仅用于个人的教育或研究目的,且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或公开分发。只能复制作品的一部分,而非整个作品,以确保不严重影响作者的权益。未经授权复制整个作品可能被视为版权侵权。 合理使用作品作为教学插图 该条款允许教师、讲师和教育机构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版权作品进行插图或支持教学,而无需征得作者的许可或支付版权费用。 作品必须仅用于教学目的,包括讲座、教育出版物、表演或用于教学的录像等插图。使用必须合理,仅限于为阐明教学内容所必需的部分。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应使用整个作品。在通过内部网络(如学校的在线学习系统)提供作品的情况下,必须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只有课堂参与者(教师和学生)可以访问作品。这有助于防止未经授权的分发并保护作者的权益。 在国家机关官方活动中使用作品 此规定旨在支持国家机关履行其公共职能和职责。国家机关可以在公共传播、社区教育、法律宣传或官方活动等活动中使用文本、图像、音乐及其他材料,而不被视为侵犯版权。 国家机关必须确保作品的使用合理、适合公共目的,并且不超出必要范围。作品的使用不应对作者或版权拥有者的经济利益造成负面影响。 合理引用作品而不歪曲作者意图,用于评论、介绍或插图;用于撰写文章、期刊、广播或纪录片 引用作品必须用于评论、介绍、插图或分析等目的,适用于文章、期刊、广播或纪录片等作品。此类引用应旨在传达信息、进行教育或为原作品创造新价值。 引用必须是合理的,仅使用必要的部分以达成既定目的。不允许过度引用或使用整个原作品,因为这可能会影响作者的权利。 必须确保原作品的含义和内容不被歪曲或误传。这要求精心选择摘录内容并准确表达,以维护作者的原创思想。 用户必须清楚标明引用作品的来源,包括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和其他必要信息。这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对作者创作努力的尊重。 在非商业性的图书馆活动中使用作品 图书馆有权复制其收藏的作品,以便进行长期保存。这些复制品必须明确标记为“档案副本”,并且对其访问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限制。 图书馆可以使用复制设备复制作品的合理部分,以满足用户的研究和学习需求。这种复制不得涉及整个作品,并且必须严格用于非商业目的,支持个人的学习和研究。 如果图书馆通过计算机网络互联,它们可以复制或传送存储的作品以供读者使用。然而,读者的数量不得超过图书馆持有的作品副本的数量,除非经过版权拥有者授权。此规定不适用于市场上已提供数字形式的作品,以避免损害作者或版权拥有者的经济利益。 在文化活动或宣传活动中为非商业目的表演舞台作品、音乐、舞蹈及其他形式的艺术表演 这些表演必须旨在服务社区,例如在文化活动、宣传活动或社会场合中进行,目的是提高公众意识、教育或纪念重大节日。这些活动不应以盈利为目的。 表演必须遵守版权规定,并且不得影响作者的经济权利。作者的道德权利,如作品署名权,仍然必须得到尊重。 拍摄和广播展示在公共场所的美术、建筑、摄影及应用艺术作品,目的是介绍作品,而非商业目的 拍摄或广播必须旨在向公众介绍和推广作品,且不得具有任何商业意图。这意味着拍摄的图像或视频不能用来直接或间接产生利润。 作品必须展示在公共空间中,即向公众开放的地点,如博物馆、展览、公共公园或户外建筑结构等。 为个人使用而进口他人作品的复制品,非商业目的 进口的复制品必须用于个人使用,如阅读、学习、研究或艺术欣赏。这些复制品不能用于销售、出租或以任何形式分发以获取利润。 进口的复制品数量应有限,符合个人需要。大量进口可能被视为具有商业目的,可能会违反版权规定。 为新闻报道目的重新发布讲座、演讲或其他公开演讲的复制(除非作者已声明版权)…

越南法律下的版权侵权行为

越南法律下的版权侵权行为. 版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作者或版权拥有者许可,擅自使用、复制或利用作品的行为。以下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几种常见的版权侵权行为。 Table of Contents 版权侵权行为:侵犯道德权利 版权侵权行为:侵犯财产权利 版权侵权行为: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 版权侵权行为:故意禁用技术保护措施 版权侵权行为:生产和分发支持版权侵权的设备 版权侵权行为:删除或更改版权管理信息 版权侵权行为:故意分发、进口以分发、广播、传播或提供给公众的作品副本,并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版权管理信息已被删除、更改或删除 版权侵权行为:未遵守或未完整实施中介服务提供商法律责任免责规定 版权侵权行为:侵犯道德权利 作者有权命名其作品,并可以将该名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作者同意使用作品名称或不尊重这一权利,构成对作者道德权利的侵犯。 作者有权在其作品上使用真实姓名或笔名,并且在作品被使用时,有权让其真实姓名或笔名得到承认。侵犯该权利的行为包括未能给作者署名、误标作者姓名或故意将作品归属他人。 作者有权发表或允许他人发表其作品。如果未经作者许可就发表作品,视为对其道德权利的侵犯。 作者还享有保护其作品不被歪曲、修改或毁损的权利,若这些行为损害了作者的荣誉和声誉,任何未经作者同意的作品修改行为都构成对该权利的侵犯。 版权侵权行为:侵犯财产权利 创作派生作品:派生作品是指基于现有作品创作的作品,如改编、翻译、修改或将原作品转化为新形式。未经作者或版权拥有者许可创作派生作品构成对财产权利的侵犯。例如,未经作者同意将小说改编成电影,侵犯了原作品的版权。 公开演出作品:未经作者许可公开演出作品,无论是现场演出还是通过录音播放,都是对财产权利的侵犯。这包括在活动、剧院等场所的演出,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传播渠道向公众提供该作品,公众无法自由选择观看作品的时间或部分。 复制作品:未经作者同意复制作品,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复制,都是对财产权利的侵犯。复制的形式可以包括印刷、数字复制或任何其他方式的录制。这是最常见的版权侵权形式,尤其是在当今数字环境下。 分发和进口作品:未经版权拥有者许可,分发或进口原作品或复制品进行分发构成对财产权利的侵犯。这包括销售、赠送或转让图书、CD、DVD等有形物品中的作品副本,而没有版权拥有者的批准。 广播和公开传播作品:未经作者同意,通过有线、无线或电子网络将作品广播或传播给公众,构成版权侵权。这包括将作品通过数字平台提供,如通过网站进行流媒体播放或下载,让公众在其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访问作品,而没有版权拥有者的授权。 租赁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未经作者或版权拥有者许可,租赁电影作品或计算机程序的原件或复制品,同样侵犯了财产权利。特别适用于电影或计算机程序等作品作为租赁对象的情况。 版权侵权行为: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 组织和个人有责任遵守版权义务,包括确保遵守《知识产权法》第25条、第25a条和第26条的规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这些义务也构成版权侵权行为。 版权侵权行为:故意禁用技术保护措施 故意禁用旨在保护版权的技术措施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严重侵犯。这些技术保护措施通常包括加密方法、数字版权管理(DRM)或其他用于防止未经授权复制、分发或访问版权作品的保护工具。 这种禁用行为发生在个人或组织故意削弱或移除这些保护措施,以从事版权侵权行为,例如未经版权持有者许可复制、分发或修改作品。这些行为可能涉及破解加密、移除DRM或使用软件或设备绕过保护机制。 版权侵权行为:生产和分发支持版权侵权的设备 生产和分发促进版权侵权的设备是知识产权侵犯的严重形式。这些设备或软件通常是为了绕过或禁用技术保护措施而设计的,例如数字版权管理(DRM)、内容加密或其他版权保护系统。 支持侵权的设备或软件的生产:指创造或提供能够绕过保护版权的技术措施的工具、软件或设备。例如,某些软件或设备可能被设计用来破解DVD加密、去除音乐或视频文件的DRM,或破解受保护的数字文档的安全锁。 侵权设备的分发和进口:销售、推广或分发这些设备或软件,无论是通过在线渠道还是其他分销渠道,都被视为版权侵犯。即使是进口这些设备到其他国家进行分发,也被视为一种侵权行为。 版权侵权行为:删除或更改版权管理信息 通过删除或更改版权管理信息进行的版权侵权是一种严重的知识产权侵犯行为。版权管理信息包括作者姓名、作品来源、所有权信息以及作品使用条件等细节。未经作者或版权拥有者许可故意删除或更改这些信息可能会带来重大负面后果。 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删除作品中的作者姓名、修改名称或所有权信息,或修改其他细节以隐瞒作品的真实来源。例如,某个人可能会下载一件数字作品,删除或更改其版权信息,然后将作品分发给他人,仿佛他拥有该作品的版权。 删除或更改版权管理信息可能会促进其他侵权活动,例如未经授权的复制、分发或使用作品。这不仅削弱了作者对作品的控制,还使得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变得更加困难。 版权侵权行为:故意分发、进口以分发、广播、传播或提供给公众的作品副本,并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版权管理信息已被删除、更改或删除 这种侵权行为指个人或组织故意分发、进口、广播或传播给公众的作品副本,并且这些作品的版权管理信息(如关于作者、来源或所有权的细节)已被删除、更改或删除,而未获得版权拥有者的许可。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某人试图隐瞒作品的真实来源或促进版权侵权时。…